2023年1月10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凭祥市友谊关大道至天南路路段有泥土撒漏污染路面。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立即带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在住建局、交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及时锁定污染源头物流园工地某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执法人员询问下,该工地负责人对运输泥土车辆进出工地未冲洗导致泥土撒漏污染友谊关大道的行为表示接受处理,并立即对污染的路面进行冲洗。
我局依法对某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处罚20000元罚款。
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勘验。
某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污染路面进行清理。
市人民政府赵世文副市长带领住建、综合执法现场约谈工地项目负责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区内水利工程施工和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采取下列防尘措施:(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车辆清洗处应当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水利等扬尘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一)建设工程施工未采取防尘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