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您了黄警官!您不嫌弃我这老人家麻烦,还用心帮我解决养老金被转走的问题,现在我每月再也不用为买米买菜钱发愁了!”广西崇左市扶绥县山圩镇70多岁的梁奶奶,在获得扶绥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黄柳春的帮助后,特意打电话来道谢。黄柳春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位群众对她说出“谢谢”二字,但那些获得她帮助过的人,都把她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的模样记在心上。
一直以来,黄柳春立足于自身的法制岗位,积极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并将所学、所识、所专的法律知识铸成“利剑”,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事,助力高效快速办理案件,切除辖区违法犯罪“病症毒疮”。2021年,黄柳春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2016-2020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并获得“2021年度全市公安机关优秀法制员”荣誉称号,这是上级对一名基层法制民警的高度认可。
刻苦钻研
她是勇于挑战的“攀登者”
2018年底的一天,一位老奶奶带着四五岁的小孙子,颤颤巍巍地来到扶绥县公安局一楼的接报案中心求助,值班人员看到后上前询问情况。由于老奶奶年事已高,表达能力有限,除了反复提及“钱可能是被骗子刷走的”“钱被转走后就没了生活费,孙子也没钱上幼儿园了”,就怎么也讲不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急得老人家怆然泪下。
此时,上班刚好路过的黄柳春见此情景,热情地将祖孙二人带到自己的办公室,耐心交谈,从老奶奶零碎的表述中慢慢收集事件的细枝末节,并认真查看老奶奶提供的银行流水及账户资料,最终弄明白了整件事情的真相。
原来,老奶奶姓梁,她的养老金账户每个月都有一笔固定的工资收入,这笔收入是梁奶奶与老伴、孙子、孙女赖以生存的基本生活保障,如今却不翼而飞,使生活陷入困境。“我一定会帮您解决好这件事!”黄柳春望着绝望又无助的梁奶奶斩钉截铁地说道。经深入调查,黄柳春发现有人通过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网络渠道将老奶奶账户里的钱转出,而且时间都集中在每个月发工资的时间点,证明这个把钱转走的人应该就是梁奶奶的“身边人”。
于是,黄柳春通过电话分别向梁奶奶的儿子及儿媳妇询问,并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向他们反复普法,未经他人允许便私自绑定并支取他人钱款的情况,在法律上属于“盗窃”,是要承担法律后果的。挂断电话两分钟后,梁奶奶手机传来短信息提示声——取消银行卡绑定的短信通知。
至此,黄柳春仍不放心,她担心梁奶奶回家之后还会再被人私自绑定银行卡。于是,她向银行电话咨询如何解决被他人绑卡转钱的问题,征得梁奶奶同意后,又亲自带其去了银行,请大堂经理协助其办理好新的存折,同时还特地留了办公室电话,并交代如果以后还有其他情况发生,一定记得及时打电话来求助。将梁奶奶送走后,黄柳春立即将此情况详细告知梁奶奶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让他们一起帮助梁奶奶解决好这件事,最终,事情得到圆满处理,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老奶奶电话致谢那一幕。
经过这件事,黄柳春深刻认识到,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警察为民服务的“连心线”,唯有锲而不舍、勇攀高峰,才能练就扎实的“硬功夫”,从而承担起自己肩上人民赋予的责任。她从公安工作实际出发,秉承“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的信念,钻研法律法规,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刻苦学习,将自己磨练成一本学法用法的 “活字典”,获得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级证书。
埋头苦干
她是履职尽责的“实干者”
法律需要公平公正裁夺,但也不外乎人情。2021年7月初,扶绥县公安局受理了一起盗窃案。黄柳春在审核案件材料过程中发现,该案涉案人员陈某某在某小卖铺盗窃了2块香皂和1瓶洗发水,价值25元,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并无不妥,但细心的黄柳春注意到,该案的涉案金额较小,且陈某某年事已高,其日常孤身一人照顾年迈病重的老母亲,如若被拘留,家里的老母亲便无人照料。黄柳春建议办案部门与受害人联系,将陈某某的实际情况予以告知,动员陈某某主动取得受害人谅解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争取案件以调解处理。
最后,派出所对陈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结案。在派出所,陈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感谢民警能够对他从轻处理,让老母亲得以照顾,并保证往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作为案件“质检员”,黄柳春严把法制审核关,致力提升民警执法办案质量。案件办理通常不分昼夜,黄柳春不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不分白天与黑夜,经常加班加点,做到随叫随到,坚持对每一起案件的审核做到一丝不苟,对于前来咨询的民警给予耐心指导。
2021年至今,经她审核的案件多达530多起,均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定罪准确、量刑量罚适当,无一案件出现冤案、错案。作为公安厅聘任的法制业务中级教官,她认真履行“送教员”职责,对日常案件审核过程中常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开展办案民警法制业务培训,将法律业务知识、办案实践传授给每一位办案民警,促使全局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提升。
普法宣传
她是坚定不移的践行者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一名普法工作者,黄柳春深感普法工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深知越是基层的群众越需要法律的普惠。“七五”普法工作中,黄柳春细致周密制定好全局“七五”普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局属各部门民警辅警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县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多个特殊节点为契机,到广场、社区、企业、学校等,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有时候活动一进行就是大半天,被炎炎夏日晒得汗流浃背,讲解法律知识讲到口干舌燥,她都默默坚持。
“群众利益无小事,有些法律知识看似平平无奇,但有时候却是人民群众维护切身利益的‘救命药’,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必将尽自己最大努力,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为群众排忧患、解难题。”面对群众的称赞,黄柳春发出内心地感慨。黄柳春是千万法制岗位民警中的一员,她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用朴实的干事热情,磨砺倾情为民的初心,担当起一名人民警察的职责使命。
END
编辑:农行宇
初审:覃惠琳
终审:黄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