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崇左市公安局桃城派出所救助放飞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当天凌晨,桃城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大新县城环城路某石场附近有只鸟类动物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群众已将鸟装入鸟笼。经核查确认,该鸟为仓鸮,别称猴面鹰,于2021年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民警在询问中得知,这只仓鸮或许在汛期的暴雨天气中遭遇捕食困难,因饥饿虚弱,卧在群众的电动车上一动不动,被群众看见后将其装入笼中并报警。
民警将仓鸮带回派出所后,找来食物和水喂养救助。同时,联系相关部门沟通救助办法。 至当日9时许,民警观察该只仓鸮已经恢复体力,考虑派出所旁边就是大山和树林,符合放飞环境,随即将其放飞。
警方提示
猎捕、杀害、食用、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均属违法犯罪行为
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来源:大新公安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