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自治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覃兴盛副主任一行到崇左市调研指导民事检察工作,并在崇左市江州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崇左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潘小玉和江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斌参加座谈。潘小玉汇报了崇左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听取汇报后,覃兴盛强调:
※ 要突出政治引领,把“为民”作为民事检察的最大特色和“标签”。推进党建+业务“15323”品牌联创建活动,以“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品牌案件回应群众的司法需求。
※ 要厚植为民情怀,办好群众的“小案”。把“群众的小事”当成“天大的事”来办,每案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 要做好办案流程规范化工作。做好办案流程、案件卷宗及案件期限内审查工作,提升办案效率。
※ 要优化营商环境。联合工商联等部门,为中国广西自贸区崇左片区做好“检企沟通”“送法进企”活动,为“RCEP”提供检察服务。
※ 要弘扬“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度之外“暖心”工作,因案制宜提供司法救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 要突出质量导向,发挥好7项质量指标的“指挥棒”作用。处理好质量与数量的关系,提升办案质效。
※ 要开展好常态化虚假诉讼监督、支持起诉等多个民生领域的专项监督。做好检察宣传,唱响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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