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以及自治区、崇左市有关文件精神,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现将2021年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如下:
一、投诉基本情况
2021年度,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崇左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接收消费投诉1546件,已办结1513件(其中不予受理475件、受理1038件),成功调解6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3.7万元。
二、被诉总量较多的经营主体
全年被消费投诉总量达10次以上(含10次)的市场主体共8家,具体名单有(按总量降序排列):
崇左市凯蒂儿童摄影63件、广西崇左恒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件、广西扶绥恒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件、广西扶绥恒利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6件、广西华天宝药业有限公司16件、崇左市可爱哆儿童摄影有限公司13件、广西华林食品有限公司11件、广西顶新食品有限公司10件。
本期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期为一年(即自2022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1日止)。
2022年1月12日
审核:何子才
图文:潘妹杰
编辑:秦 庶